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药品采购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药品采购服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药品采购服务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3416
1.3. 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购药品(机关)费中列支)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
1.9. 项目实施地点:民主路7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C座10楼
1.10. 项目概况: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日常门诊购药需求,提供、配送门诊日常用西药、中成药饮片等药品及医疗器械。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药品采购服务
1
标包1
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服务中心
200
最高限价:基准价的100%
2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药品采购服务
2
标包2
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服务中心
200
最高限价:基准价的100%
标的物描述:(一)招标范围: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日常门诊购药需求,提供、配送门诊日常用西药、中成药饮片等药品及医疗器械。(详见附件: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药品采购目录)
1.标的划分:项目分为1个标的,按采购金额划分2个标包。
2.中标数量限制:有。
3.每个标的限制有效投标人中标数量为1个,即1个投标人在同一标的中只能中1个标包。
4.标包金额为预计采购金额,不作为实际采购金额的承诺,实际采购金额按照框架招标分配比例控制。
(二)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结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
(三)配送地点
南宁市民主路7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C座综合楼10楼卫生所
(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基准价的百分比进行报价。
2.基准价:
(1)药品、医疗器械的基准价以2017年9月中旬该物品在南宁市大型连锁药店的主流成交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2)对于市场询价差异较大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邕宁区最新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总目录药品公示的价格作为参考,经员工服务中心药品询价定价小组讨论确定基准价。
(3)本次招标完成后,药品基准价询价、定价周期为半年一次,基准价以上述(1)、(2)为定价原则。投标报价百分比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执行。
3.有效报价:
(1)投标人需对其参与投标标的内所有药品种类都进行百分比报价,仅对其中部分药品种类进行报价的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2)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如投标报价加权平均值低于最高限价的8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加权平均值计算方法见药品采购明细表相关说明。
4.进入价格评分的投标人,以该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投标价格。
5.药品结算价=基准价×投标报价百分比×实际采购量。
6.采购明细表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或零售。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3)具备《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
(4)承诺所有药品具有生产批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及进口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承诺书。
(5)投标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在人民币500万以上。
(6)投标人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7)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提交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的查询结果” 应为加盖了供应商公章的网页打印件,且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5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1日17时30分00秒登录电子商务系统完成标书购买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中国南方电网阳光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gywgg/1200000146.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中国南方电网阳光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000301.jhtml),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771-6766160、0771-6766156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 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必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支付、银行交纳现金或转帐,不接受现场交纳现金。银行帐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州支行(或望仙坡支行)
账 号:613264852218
(3)请认真填写并核实电商系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并在“电汇扫描件”处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的转款单(需注明单位名称、标书费及招标编号)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因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换。
(4)标书费发票统一在开标现场领取。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00分00秒
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9日08时30分00秒至2018年01月29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文件交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6-8号都市华庭A座三楼广西电网公司物流(招标)
(3)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09时30分00秒,逾期不受理。
(4)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09时30分00秒。
(5) 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6-8号都市华庭A座三楼广西电网公司物流(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
招标业务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2551684、2552727
标书费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2551632、2552734
8. 监督和投诉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邮箱:jjjb@gx.csg.cn
电话:0771-569382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