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DR-Z20180102-1 招标编码:CBL_20180105_100354772
开标时间:2018-01-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鼎元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户用光伏、村集体户用光伏及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监理、检测招标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8】10号通过,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鼎元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整合的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各乡镇
2.2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3项目内容:在丰宁县投资建设运维的三年的户用光伏(约2000户)、村集体户用光伏(约100个)、第二批149个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所涉及的监理、检测机构统一打包招标。费用由整合的涉农资金中支付。监理费预算为150万元。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丰宁县投资建设运维的三年的户用光伏、村集体户用光伏、第二批149个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所涉及的监理。
2.5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鼎元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 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鼎元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在2018年1月25日16:00前转账存入。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6.3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0370001040030363
开户银行:农行石家庄自强支行
★备注:投标人必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事项等,并于2018年1月25日16:00时前汇入上述账号,投标文件中附银行转账证明复印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宁满族自治县鼎元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桂军
联系方式:0314-8086680
招标代理: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艳
联系方式:15632397275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