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18ZBBJ0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五原县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以内河长办[2017]15号文、巴彦淖尔市河长制办公室以巴河长办发[2017]10号文件和五财购准(2018004)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五原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原县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2.2建设地点:五原县境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对五原县境内河湖以整条河流或河段或湖泊为单元,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其中包括县级河湖54条,乡级河湖157条。
2.5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定的深度要求。
2.6编制周期:20日历天。
2.7预算价: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需提供机关事业法人证),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设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职称证书。
3.4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的业绩。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五原县农资大市场19栋3楼3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30日下午15时30分,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www.nmbgp.com)、
五原县政府采购网(www.nmgwyxzfcg.ccoo.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水务局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街专业巷131号
邮 编:015100
联系人:李建军
电 话:0478-7965505 138484815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原县农资大市场19栋3楼308室
联系人:何宇
电 话:13394832937
电子邮件:nmqixin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方庄支行)
账号:0200225919200007659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的下列证件原件,否则可造成无效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的业绩。
7、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中级以上(含)职称证书。
201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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