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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红棉大道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及以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红棉大道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及以下)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2】334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
项目名称 红棉大道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及以下)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2】33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红棉大道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及以下)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2】33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现对红棉大道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及以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红棉大道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及以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8329364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四、工程概况:

红棉大道工程北起山前大道,南至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实施长度约18.74公里,分南北两段建设,其中风神立交以北段长约10.51公里,以南段长约8.23公里。规划路宽50-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项目北段约8.1公里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其余路段为城市快速路,双向8车道。本次工程为道路沿线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建安费用35680121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红棉大道工程一期(风神立交-西二环高速和顺立交)电力线路迁改(10KV及以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投资额为3895.57万元。

(三)招标控制价:35680121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26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6日9时30分至2018年1月26日10时30分。

2.2开标时间:2018年1月29日9时30分。

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60万元,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请各单位尽早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手续,合理预留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已进入广州市花都区10kV及以下供电管线迁改项目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

十、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非电子化评标。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3680777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紫薇苑北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它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清稿).pdf
发布人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1-05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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