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隆务寺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SCHQ(QH)-GC-2017020)
1、招标条件
本同仁县隆务寺保护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3】1374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现委托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隆务寺
(2)招标内容:隆务寺保护修缮工程,包括七世灵塔殿、阿楞活佛囊谦、郭麻日寺寺门、吾屯下寺大经堂、大伙房的修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SCHQ(QH)-GC-2017020
标段名称:同仁县隆务寺保护修缮工程
发包内容:隆务寺保护修缮工程,包括七世灵塔殿、阿楞活佛囊谦、郭麻日寺寺门、吾屯下寺大经堂、大伙房的修缮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除冬休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核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业务范围须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并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4年至今)文物维修保护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1.4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
3.1.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6须提供三年内(2014-2016年度)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单位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原件(青海省本省企业无备案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zbycg/default.shtml)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联系地址:同仁县迎宾大道文体广电小区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97033306
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
联 系 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83868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