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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边界地区公共服务项目(吉曲乡等边界农村道路)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囊谦县边界地区公共服务项目(吉曲乡等边界农村道路)已由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2017】2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囊谦县发展和改革商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北京市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囊谦县边界地区公共服务项目(吉曲乡等边界农村道路)已由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20172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囊谦县发展和改革商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北京市对口支援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囊谦县边界地区公共服务项目(吉曲乡等边界农村道路)

2.2项目编号:永道青海公招(工程)2018-001

2.3项目划分:1个项目

2.4总投资:700万元

2.5建设地点:囊谦县吉曲乡等乡镇边界

2.6建设规模:实施吉曲乡等乡镇边界农村公路25公里。(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7计划工期:201825---2018831日。

2.8招标范围:囊谦县边界地区公共服务项目(吉曲乡等边界农村道路)图纸说明、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该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受贿行贿记录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原件(由检察-院出具);

3.6外省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8日至20181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31日上午930分 。

5.2 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西川南路5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囊谦县发展和改革商务局

地址: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97142412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14409

监督单位:囊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909767558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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