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
1.3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5日内完成。
1.4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预算800万元,最终规模、投资额及详细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审定下达的2017年投资计划(包含调整计划、增补计划在内)为准。
1.5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区。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7本项目划分为9个份额,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一个份额。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根据本项目综合评分总分排名顺序进行推荐:
份额1:本项目综合评分总分排名第一;
份额2:本项目综合评分总分排名第二;
依次类推……
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任意份额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该份额时,按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承接该份额、依次递补(若承接须同时放弃原中标份额)。
各份额施工费估算表
中标排名 份额 预计建设地点 预计施工费(万元)
1 24.375% 巩留、伊宁县、伊宁市 195
2 18.75% 尼勒克、霍城 150
3 15.625% 察县、霍城 125
4 11.875% 新源 95
5 8.75% 特克斯 70
6 7.5% 昭苏 60
7 6.25% 伊宁市 50
8 5% 新源 40
9 1.875% 巩留 15
合计 800
备注:本项目份额分为9个,报名有效投标人不足12家,本项目不予开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本要求申请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丙级及以上(2015年3月2日之前核发、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证书》(A类)、《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证书》(B类)及《安全员安全证书》(C类);
2.3业绩要求:提供具有至少2个在2014年1月至今期间类似工程(同类项目指光缆线路施工类型项目)建设业绩,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800万元及以上业绩;(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等,要求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框架协议须附上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2.4.2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4.3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登高证、电工证等);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15或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近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北路高铁客运站斜对面旅游集散中心写字楼20层)。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和纸质招标相结合的方式,电子招标过程将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
5.2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9日上午11:00前;
5.3电子开标唱标时间为2018年01月29日上午11:00;
5.4投标人确认电子唱标结果信息为2018年01月29日上午12:00前,电子唱标的确认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授权。
5.5投标人递交纸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9日上午11:00,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508号联通大楼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6楼会议室。
5.6纸质招标现场开标唱标的时间为2018年01月29日上午11:00
5.7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7.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5.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7.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及电子招标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于报名后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申请或过期等问题。通过登录本企业供应商管理员账号打开“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或打开“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点击“IPASS服务”,根据iPASS业务办理指南可完成申请、续费、补办或解锁,并完成证书绑定操作(建议优先选择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操作;供应商注册、帐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可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的下载专区下载操作手册或拨打010-67882255转3-8-2咨询;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010-60844066,根据语音提示按“2”键)。
6.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针对本项目的iPASS联系人(本企业供应商操作员,非本企业供应商管理员)姓名、电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jsp/cnceb/web/index.js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508号联通大楼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991088770991-2935660
|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