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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同仁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青柯招字(2018)GC-01002)一、招标条件本已由同仁县人民政府同政函[2017]20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环境监察大队),建设资金为国

同仁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青柯招字(2018)GC-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已由同仁县人民政府同政函[2017]20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环境监察大队),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

2.1建设内容:在27个村庄修建32座公厕。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2计划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同仁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省企业需提交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一个)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42016年度)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8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至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1164号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8110日至2018115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双休日正常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补报)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黄南州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康乐北路州政府3号楼)。

九、报名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1164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黄南州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3-8724088

招标人地址:同仁县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79796

   联络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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