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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股份公司路桥公司河北高速新元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钢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1-18001一、招标条件受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1-180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元高速公路工程使用的钢筋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由施工单位(九分部,即买方)签订执行,材料款由买方支付。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计量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元高速公路为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22.449公里,估算总投资11.08亿元。

本项目起点位于新乐郭村枢纽互通起点,项目起点桩号K231+445,;路线向西南经新乐、石家庄机场、正定高新区至正定拐角铺村,项目终点位于正定拐角铺枢纽互通中心,桩号K253+894。全线设置互通5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服务型互通3座,大桥410米/1座,分离立交10座,涵洞18道,通道34道。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全线新增占地452.89亩。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34.5m路基宽度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

2、招标范围:新元高速公路工程钢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1

盘圆

HPB300-Φ6.5~Φ10

454

2

螺纹钢

HRB400-Φ12~Φ20

4177

3

螺纹钢

HRB400-Φ22以上

4450

4

冷轧带肋钢筋

CRB600H-Φ10

124

合计

9205

备注:本表钢筋数量为暂估量,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

3、采购数量:约9205吨。该数量仅供投标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4、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2月-工程完工,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新元高速公路项目沿线各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光圆钢筋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标准要求。

(2)热轧带肋钢筋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标准要求。

(3)焊接网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GB1499.3-2010《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的标准要求。

(4)冷轧带肋钢筋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GB/T 13788-2017 《冷轧带肋钢筋》的标准要求。

(5)符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交公路发[2009]221号)和项目合同技术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1.1热轧钢筋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具有半年内生产厂家出厂产品质量证明(或近一年内的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1.2冷轧带肋钢筋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冷轧带肋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冷轧带肋钢筋具有半年内生产厂家出厂产品质量证明(或近一年内的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生产冷轧带肋钢筋母材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1.1条热轧钢筋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热轧钢筋生产厂家和冷轧带肋钢筋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第1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资格条件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代理商和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3.1生产厂家应具有三年内曾顺利完成至少三条高速公路(其中至少有一条高速公路在河北境内)供货业绩且反映良好;

3.2代理商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3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第3.1条所规定的生产厂家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第3.1条所规定的生产厂家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和第3.2条所规定的代理商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无不良产品质量评价,无不良信誉及违约行为;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可以同时投标,但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

7.1、联合体投标;

7.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7.3、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119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方北大厦A座21层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在银行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

收款单位账号:5036900104001920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新华路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30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6号神州七星酒店五楼黄河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方北大厦A座21楼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李新平、苏静

电    话:0311-85137178、85137179

电子邮箱:330477049@QQ.com

开户名称: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新华路支行

账    号:5036900104001920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大厦A座405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曹兵

电    话:010-58367953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639,010-58367883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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