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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晋红项目部元江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工程外加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8010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晋红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8010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晋红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外加剂材料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元江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元江县地处滇中南部,位于北纬23°18′~23°55′,东经101°39′~101°22′,距离省会昆明市219公里,距离玉溪市131公里。东北部与石屏接壤,东南部与红河县相连,西南部与墨江县交界,西北部与新平县毗邻。项目按照公路建设类别和规模包括县乡道改造、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一期和二期工程共计约900公里。

本项目一期工程撮科~洼垤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简称:撮洼线)道路连接元江县东北部山区甘庄、龙潭、洼垤三个乡镇。二期工程主要分布有南清线、它施线、元核线、它咪线、昆垤线、因远小学路、昆大线、安给线、格普一组路、元新线路、杨新寨主线、东小路、甘昆线、瓦紫线等各支线,项目分布于元江县全境,点多面广,合同工期约 2年,养护期5年。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外加主要用于二期项目施工,但不限于本项目总承包合同全线范围的供应。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暂估数量(吨)

交货地点

技术要求

备注

高性能减水剂

2600

元江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地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本标实际采购外加剂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1811月至完工(工期约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元江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地(附:元江县路网综合规划及2016-2018农村公路建设图)

6、本项目点多面广,支线较多,投标人应实际踏勘测距,结核实际路况配置交通运输工具,并合理计算出运杂费。

7、质量要求:卖方保证销售的混凝土减水剂满足国标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国家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233-2017《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标准》和JT/T769-2009《公路工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的相关规定,低标号掺量≤1%,高标号掺量≤1.3%,减水率≥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且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综合年生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并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至今期间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同类产品供应业绩至少一份,且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2、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3、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12617(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为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收款单位账户信息见本章第八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6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晋红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镇伏家营村农村信用社对面

邮编:653103

联系人:宋江平

电话:18887745537

传真:0877-2770559

电子邮件:125817475@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元江县农村公路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元江支行营业部

   号:1340 5096 8719

    招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编:650041

联系人:   李慧     

电话:0871-63331575

电子邮件: 1135287116@qq.com

、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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