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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1-18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衡山县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已由山发改【2017】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山发改【2018】4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衡山县城乡规划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

1.招标条件

衡山县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已由山发改2017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山发改20184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衡山县城乡规划局,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黄花新区内

2.3  项目规模:建设城乡规划展览馆,项目用地面积6.4亩,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衡山县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不含展馆布展),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开标前十五天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单上注明衡山县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20181月18日至20181月24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投标文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581273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山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黄先生

 话:18607378881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人:郑女士     

   话:17397225182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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