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供电局配网培训点配网自动化专业技能实训场实训设备加装所需10kV配网仿真智能培训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珠海香洲供电局配网培训点配网自动化专业技能实训场实训设备加装所需10kV配网仿真智能培训系统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珠海香洲供电局配网培训点配网自动化专业技能实训场实训设备加装所需10kV配网仿真智能培训系统
1.2. 招标编号:0006200000035967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5. 招标方式:无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珠海香洲供电局配网培训点配网自动化专业技能实训场实训设备加装所需10kV配网仿真智能培训系统,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9万元。
2.2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
数量
概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10kV配网仿真智能培训系统
1套
49
49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本项目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报价,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成交)
5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报价。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报价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6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
8
报价人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9
报价方至少有20台配电终端(与本次采购设备同等或以上容量)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业绩要求时间以月为单位,即近3年相当于近36个月内)及以上,且近三年内20kV电压等级配电终端销售业绩累积不少于50台
10
报价方须提供配电终端产品的经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3. 珠海香洲供电局配网培训点配网自动化专业技能实训场实训设备加装所需10kV配网仿真智能培训系统
1.
2.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3月20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登录系统账户报名。
报名后,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招标人网上确认标书费后才可下载招标文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2)交标书费信息(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中山悦来支行
银行账号:44001780322053000878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文件),报价文件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3月14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8日17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03月28日17时00分00秒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需提供材料(以下资料均需另行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文件规定以外的方式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广东律诚采购经办人5 联系电话:1597602450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8. 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300号
邮编:519000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702768110 0756-2862230
注:如咨询本项目业务情况的请拨打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300号
邮编:519000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702768110 0756-2862230
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4日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