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9 年度石灰石粉采购招标-2018 年 10 月环境公司信阳项目部脱硫 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三部
招标编号:CWEME-18HJ-2868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 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2019 年度石灰石 粉采购招标-2018 年 10 月环境公司信阳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三部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机组容量为 2 台 30
万千瓦+2 台 66 万千瓦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 192 万千瓦。4 台机组脱硫由大唐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项目部特许经营。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项目部,位于信阳电厂内,预估年用量
10000 吨石灰石粉。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招标范围为环境公司信阳项目部石灰石粉,预估 年用量 10000 吨。石灰石粉品质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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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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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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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失量 |
% |
≥4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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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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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 |
% |
≥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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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O3 |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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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O |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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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2O3 |
%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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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2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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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2O3 |
%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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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不容物 |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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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径 |
μm |
≤44 (325 目通过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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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指标 |
用硫酸滴定 35 分钟后 PH 值不小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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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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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货期: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一年。投 标方所供每车材料由招标方人员验收,并对外观及化学成份进行检验,出具化验 结果;投标方对化验结果如有异议,双方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国家检验机械进 行复检,所有费用投标方自理。
签订年度单价长协,具体以订单执行。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 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 标人石灰石粉供货能力饱和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 标人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 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 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
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 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
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石灰石粉生产企业的,应须具有年产 5 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粉 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业 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有制造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 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 17 时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即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5-83207358 转 890。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五、申购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 电子版的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 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如 有变化,另行通知)。
5.4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 员联系 400-888-6262。
5.5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明
细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 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 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 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 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5.6 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 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保证金帐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 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 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 5 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六、
报名联系人: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电话:400-888-6262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紫桐
电话:01068777107(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邮箱:zhaozitong@cweme.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1010 室
邮编:100040
八、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
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 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
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 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
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
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
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
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
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
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
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 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
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
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
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
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
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
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
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
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 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
(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
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 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 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 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 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 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
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