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项目锅炉除尘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5%、银行贷款7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锅炉除尘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项目沿线共9处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及停车区设置了采暖锅炉,由于锅炉大气污染物不满足现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标准限值,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锅炉除尘设备。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将下表所列的9处锅炉的烟气处理措施改造为布袋除尘器+水浴加碱液脱硫除尘方式,设备主体材质要求为碳钢或玻璃钢。锅炉现状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及停车区名称 | 锅炉型号、数量 | 原烟气处理措施 |
1 | 石咀子服务区 | 型号为DZL1.4-0.7/95/70-AⅡ的燃煤锅炉2台(1用1备) | XDG-XCWG组合式脱硫除尘器 |
2 | 大宝山服务区 | DZL1.4-0.7/95/70-AⅡ的燃煤锅炉2台(1用1备) | 陶瓷多管除尘器 |
3 | 武松停车区 | DZG0.7-1.0/95/70-M的燃煤锅炉2台(1用1备) | 旋风除尘器 |
4 | 盛乐园区收费站(盛乐养护所) | 一台DZL1.4-0.7/95/70-AⅡ的燃煤锅炉、1台DZG0.7-1.0/95/70-M的燃煤锅炉(用2t/h,备用1t/h) | TDXZ陶瓷多管除尘器 |
5 | 新店子北收费站(新店子养护所) | 一台DZL1.4-0.7/95/70-AⅡ的燃煤锅炉、1台DZH0.7-0.7-95/70的燃煤锅炉(用2t/h,备用1t/h) | 水浴除尘器 |
6 | 呼和浩特南收费站 | 2台DZH0.7-0.7/95-70的燃煤锅炉(1用1备) | 水浴除尘器 |
7 | 和林收费站 | 2台DZG0.7-1.0/95/70-M的燃煤锅炉(1用1备) | 水浴除尘器 |
8 | 新店子收费站 | 2台DZH0.7-0.7/95/70-AⅡ的燃煤锅炉(1用1备) | 水浴除尘器 |
9 | 和林格尔界收费站 | 一台DZL1.4-0.7/95/70-AⅡ的燃煤锅炉、1台DZH0.7-0.7/95-70-W的燃煤锅炉(用1t/h,备用2t/h) | 旋风除尘器 |
(2)将石咀子服务区、大宝山服务区烟囱高度加高到30米,两处服务区锅炉烟囱目前高度是25米。
工作内容包括锅炉烟气处理措施改造和烟囱加高过程中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设备拆除、风机更换、基础施工、除尘脱硫系统设备及其所有配套设备设施的提供、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烟囱加高及基础加固等。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具有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新设备安装后使锅炉大气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标准限值,具体如下:
污染物项目 | 燃煤锅炉限值(mg/m3)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颗粒物 | 50 | 烟囱或烟道 |
二氧化硫 | 300 | |
氮氧化物 | 300 | |
汞及其化合物 | 0.05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锅炉或环保设施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锅炉或环保设施的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除尘设施的供货业绩。
(2)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取得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或者制造商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除尘设施的供货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学西路与石羊桥路交汇处七彩城3栋15层1515室(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见附件)原件及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南路交汇处绿地集团腾飞大厦F座25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2019年1月14日17时00分前(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通过其基本账户递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银行保函的开立日期不得晚于2019年1月14日,同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内一起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本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上作为招标公告附件进行公开,公开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与春光路交汇处 |
电 话:0471-8162377 |
邮政编码:010110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50号盈嘉国际20层2006室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栋1010、1012 |
邮 编:010020 | 邮 编:518000 |
联 系 人:罗先生、陈先生 | 联 系 人:袁顺 |
电 话:0471-6313390 | 电 话:0471-6272160 |
传 真:0471-6313390 | 传 真:0471-6272160 |
电子邮件:hxewec@163.com | |
2018年12月27日 |
附件: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进行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项目锅炉除尘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打印): 签字人姓名(打印):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附件(呼杀锅炉除尘设备采购)【发布版】20181227.pdf* 若点击无法直接下载,您可以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