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儿童医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湾区儿童医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投资[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荔湾区儿童医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荔湾区东漖南路>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西侧新建一栋13层的儿童医院,新增150张床位,大楼采用连廊与现妇幼保健院大楼相连,并对妇幼保健院大楼原有建筑局部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内容为:(1)综合楼新建工程:综合楼共13层。其中地上12层,建筑面积约12950.8平方米,设置公共服务区、游泳抚触区、病案室、外科、儿童保健中心、围产保健中心、检验科、输血科、妇女保健中心、体验中心、计划生育区、门诊手术室、妇科护理单元、儿科护理单元、内科护理单元、产房、产房半限制区、产科护理单元、NICU、手术室等;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1371.3平方米,设置发电机房、网络机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及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约14625平方米;(2)新建连廊工程:每层新建连廊与现有大楼相连,共10层,总建筑面积约303平方米;(3)原有建筑物改造工程:对正在使用的区妇幼保健院大楼进行局部改造,根据实际需要改变现有院区的功能场室布置,改造面积共约13379.4平方米。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6262.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334.97万元(本次监理招标建安工程费用17134.44万元)。>2.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监理范围:(1)本项目立项及可研批复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部分的勘察工程、超前钻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围墙、管线迁改等前期工程,原有建筑物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投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注:监理费由招标人支付。>2.2.3监理服务期限:>(1)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勘察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代表、造价人员、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造价人员、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为期6个月的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3)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监理分阶段实施,原建筑物改造部分后期实施。>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391.51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3.1.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8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议受理电话:020-81805018>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9日 10时45 分,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1月9日 10时30分至2020年1月9日 10时4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04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gdtb.gd.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20-818050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81569388>邮 编:51000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1561896>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邮 编:510000> >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