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粤银行大厦工程(一期)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南粤银行大厦工程(一期)已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湛开发招函【2019 】35号、湛开国用【2013】第68号、地字第4408012019J0003、湛开住规建规【201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总投资估算为56000万元。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6552.6 m2,项目宗地总面积56552.6 m2,其中出让面积53988.7 m2,规划道路面积2563.88 m2;计容建筑总面积应≤323932 m2。本项目实行宗地整体规划,分期开发建设,本次是第一期工程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包括总部业务综合大楼1栋(地上塔楼39层,裙楼4层,建筑面积约81000 m2;地下室3层,建筑面积约34000m2;建筑高度约180米)及相关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中69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地基基础检测、材料检测、主体沉降观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幕墙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其它检测项目。 >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及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④检测项目需求及检测频次以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所需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限。招标人对于中标人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需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2.5计划工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具体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6招标控制价:参照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及行业的检测技术标准、规范,以及2015版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等估算,本项目检测费用估算为490万元,要求报价在估算价的-20%至-100%之间报价,招标控制价为3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具备20000KN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建质〔2018 〕第227号文件要求,已经建立了与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 连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取得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 。 >3.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3.7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不属于或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2019年12 月 24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8 号登记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已经建立了与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连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加盖社保局( 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9至11月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7)投标申请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页。 >(8)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9)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 >注:①投标申请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交登记资料壹份,且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②投标申请人对以上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③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网页截图打印页不需提供原件核对)。 >4.3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 月 9 日上午 9 时 40分至 10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闻发布厅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 9日上 午10时 00 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27号财富汇44 楼 >联系人:黄先生、周先生 >电话:0759 -2112890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 座二层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3763025801 > >2019年 12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