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高厦二村、贾里村、前陇二村、沙溪二村、五嘉陇村)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
>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高厦二村、贾里村、前陇二村、沙溪二村、五嘉陇村)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农【2019 】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 >2.2建设规模:(一) 高厦二村道路硬底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贾里村道路硬底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前陇二村道路硬底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雨水管网工程、集中供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沙溪二村道路硬底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厕所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五嘉陇村道路硬底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供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70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协调、施工手续办理、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本工程范围内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订货、运输、仓储、保管、二次搬运等)、验收、竣工资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等的总承包。 >2.5本项目估算价5570.8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216.99万元,设计费(含造价咨询)342.27万元,工程勘察费57.39万元。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已领取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注:省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 ]218号)规定。 >3.3自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4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 家单位(一家勘察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由施工方担任项目牵头人。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若中标人不具备承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资质的,应当将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且不得再次分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2月20 日至2019年12 月24日,每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00 分至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各成员单位各自提供);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方提供)(派授权代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③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④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4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01月15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40分至09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中明路沙溪镇政府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768-6532868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 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68-2899998 > > > >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格式) >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ˎ̥","serif";mso-bidi-font-family:宋体'>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高厦二村、贾里村、前陇二村、沙溪二村、五嘉陇村)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单位: (盖公章) >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64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注: 1、本表一式两份单独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章。其它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需装订成册。 >2、本表内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备查(在网站打印的网页及(新版资质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除外)。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须打印在一张纸(正面及背面)。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成员公司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申请及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 作为牵头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牵头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收寄。 >3、牵头公司做出的同 (项目名称)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 >4、联合体各方均同意授权联合体牵头方员工 (姓名、职务)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5.1 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 >5.2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施工设计总承包合同要求各自独立完成施工、设计勘察工作,各自对发包人负责;若在承包范围内出现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各自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履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结束之日。 >8、本协议书一式四 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 一 份。 >9、本联合体提供的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各方盖章或联合体牵头方的盖章有效,签名以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代表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授权代表有效。 > >牵头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员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
| >投标人名称 | >(填写投标人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 >投标人联系方式 | >(填写投标申请人代表姓名) | >(填写投标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 >(填写座机号码) | >(填写手机号码) | |||||
| >(填写传真号码) | >(填写电子邮箱) | |||||
|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2019年 月 日 | >投标申请人代表签名 | >2019年 月 日 | |||
| >序号 | >项 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
|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 ||||||
| >1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各成员单位各自提供) | > | >原件备查 | > |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方提供)(派授权代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 | > | >原件备查 | > | ||
| >3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各成员单位各自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施工方提供) | > | >原件备查(新版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免提供) | > | ||
| >4 | >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 | >原件备查 | > | ||
| >5 |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复印件 | > | >原件备查 | > | ||
| >6 | >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 >原件 | > | ||
| >7 | >其它投标登记资料(如有) | > | >原件备查 | > | ||
| >8 | >投标登记申请表 (单独提交) | > | >原件 | > | ||
| >9 | >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单独提交) | > | >原件 | > |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