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惠洲大道-洛南大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惠洲大道-洛南大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惠洲大道-洛南大道及锡北道口与五号桥交叉口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发改投[2019]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惠山区 |
工程规模:惠洲大道-洛南大道起点中惠大道、终点西环线,全长约8.8公里,总面积约49万平方米 |
计划监理期限:121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65.0万元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提升等工程及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2)项目总监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投标总监以总监身份在无锡市内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师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无锡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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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0日9:00时至2019年12月25日16: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政和大道209号6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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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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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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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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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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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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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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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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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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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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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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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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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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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50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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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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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73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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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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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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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72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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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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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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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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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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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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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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