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编号为FJTP-FJTC191351017的宁店110kV变电站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发改核准〔201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4965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宁店110kV变电站工程
1.主变规模
本期2×50MVA,远景3×50MVA。
2.进出线规模及接入系统
110kV:近期4回,分别由220kV彭埕、京口变接入,远景6回。
10kV:本期24回,远景36回。
3. 无功补偿
本期:2×(3.6+4.8)Mvar,远景:3×(3.6+4.8)Mvar
4. 接地装置
本期:2组,远景:3组
5. 集控中心
建设一套主配一体化集控中心系统
6.变电站配套通信工程
7.变电站生产综合楼工程
3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见“需求一览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不低于电力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不低于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资质。
4.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5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工程正式送电时间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独立完成设计且工程已正式送电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变电站及电缆线路)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计合同(或设计中标通知书)、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已正式送电的相关证明材料。
4.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其余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6 年至2018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净利润需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状态。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0日12:00至2019年12月25日17:00(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0591-87532007,咨询QQ:2421018498、1353290071)。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其他资料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财务人员每日下班前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7532007)。
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 12 号海投商务大厦 28 楼,邮编:361026
电话:0592-5621803
传真:0592-6532979
联系人:阮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7355
联系人:黄工、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191351017投标保证金”,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备注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报价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92-6536976
附表:需求一览表
需求一览表
工程名称 | 项目 地点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周期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报价(万元) |
宁店110kV变电站工程(勘察设计) | 厦门市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设计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工地技术服务及必要的设计后期服务等。 |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及概算清单); (2)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成果; (3)竣工投产后30天内,配合提交竣工图文件。 (4)设计进度应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5)勘察测量进度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 3 | 设计费: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的要求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的基础上,再下浮15%计取 勘察费:27.89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