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吉林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南湖后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响应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 |
建设地点 |
最高磋商限价 (元) |
| 南湖后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
建筑工程(原有部分门窗拆除、柜体拆除、天棚拆除,新建设备基础、防火门、天棚吊顶等)、电气工程改造、喷淋、消火栓工程改造(具体详见各专业图纸)。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
吉林大学南湖校区 |
¥2,933,449.00 |
二、资金来源
资金已到位。
三、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响应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响应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应具有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一年及以上,提供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并且在社保局网站可查询到社保信息)。磋商时应出具无在建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磋商无效。
4. 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无亏损。
5. 近年(2016年至今)完成的同类或类似消防工程业绩(业绩合同标的额应为本项目投资额70%以上的)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项目公示网页打印件,并提供详细国家级或省级或市级真实有效网址,业绩网页网址在U盘中用另 一个word文档文件单独体现)】。
6.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7. 外埠企业需按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8. 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③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9.响应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一年及以上,提供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并且在社保局网站可查询到社保信息)。内退及己退人员提供社保相关资料。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响应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本项目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支付磋商文件费(除磋商文件费外,无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请供应商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响应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竞争性磋商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一套)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电子信箱:sungaochao@cntcitc.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有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支付方式(线上支付/电汇)并下单。各供应商在电汇标书款时需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2月20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响应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保证金;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商贸楼(北门外)四楼413会议室(致远街与前卫路交汇,315路公交调度站旁)。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月8日北京时间8:30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北京时间9:00分。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月8日北京时间9:00分。
(九)磋商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
(二)保证金形式:R支票 R汇票 R保函正本 R电汇
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并备注磋商编号,以便核对查实。
2.特别说明:
供应商线下获取磋商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4.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7. 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8.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吉林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313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 孙高超
联系电话:0431-81127625
电子邮箱: sungaochao@cntcitc.com.cn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