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柞水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柞水县人民医院重点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柞水县人民医院重点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CG2019089
三、采购人名称: 柞水县人民医院
地址:柞水县城北关1号
联系人:柞水县人民医院经办
电话:0914-43287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38号丰园小区2号楼21层12105号房
联系人:王佳
电话:029-85414083
传真:029-8541408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柞水县人民医院重点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无创呼吸机、除颤仪、便携式肺功能仪等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4873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应具备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提供进口器械进字号注册证及登记表; 5、提供设备厂家对所投进口设备的授权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设备的授权书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23 09:00:00至2019-12-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查原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13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投标二室
3、开标时间:2020-01-13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开标二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414083
2、开户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科大厦支行
4、账 号:6105 0177 3700 0000 036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