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利民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TGC-20191222-BZ1408
二、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利民路交通设施采购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中央专项资金及贷款;资金合计:1119750.70元
四、招标内容:奥克街-水岸街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地点:鸡西市甲方指定地点
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提供截图):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到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十、招标机构有关信息:
招 标 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人 电 话:0467-21830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邮 编:158100
联 系 人:张泽
电 话:18545155582
电子信箱:454808430@QQ.com
十一、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网站发布。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