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绵蔓河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绵蔓河污水管网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审【2019】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单位自筹、项目收益,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井陉县绵蔓河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井陉县绵蔓河河道(绵蔓河大桥至横口村);
2.3建设规模:铺设污水主管道DN600mm玻璃钢管4626m,污水支管道DN300玻璃钢管1186m,检查井23座,密封检查井104座,管道埋深覆土不小于4.5m,局部不小于4m,采用直埋方式;
2.4建设内容:包括污水主管道、密封检查井、分支管道、接户检查井等设施建设;
2.5勘察设计周期:30天;
2.5招标范围:井陉县绵蔓河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图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服务包括:
(1)完成绵蔓河污水管网施工工程图勘察,并编制完整的勘察报告;
(2)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编制;
(3)完成施工图编制(符合国家编制深度文件要求);
(4)提供勘察、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排水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包括分工司);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2家,由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12月24日9时30分至2019年12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5.2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5.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5.4登陆E招冀成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5.5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
5.7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使用CA锁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井陉县
联 系 人:吕建忠
电 话:0311-82027647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小区(2-3-1101)
联 系 人:王淑荣
电 话:0311-66792081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