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亚湾区西区笔架山北侧防洪工程(一期)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19﹞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堤水库管理所。经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大亚湾区西区笔架山北侧防洪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 标 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堤水库管理所
(三)项目地点:大亚湾笔架山以北
(四)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截洪渠长3.2km,新建溢流侧堰1座,新建排水箱涵1座等。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保护人口在20~50万人,城市防洪工程等别为Ⅲ等。
(五)项目投资总额约为9531.40万元(其中:勘察费约261.61万元,设计费约216.90万元,建安费约7934.34万元。具体以区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六)招标范围:大亚湾区西区笔架山北侧防洪工程(一期)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及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的全过程服务;对项目工程的建筑、安装各专业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为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0个月(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八)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一)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三)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五)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六)拟投入的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七)投标人(联合体为所有成员)和拟派人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三、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提供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 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的交易员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堤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2-5568232
联系地址:大亚湾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C611
招标代理单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2-252171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高布综合市场旁人防设计2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
| 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西区笔架山北侧防洪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2019]157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9-12-24 09: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9-12-30 16:30:00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2-24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2-30 16:30:00 |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9-12-31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0-01-02 16:30:00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0-01-16 16: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20-01-16 16:30:00 |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1-17 08: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1-17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20-01-17 09: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 评标时间 | 2020-01-17 09:3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