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核燃料组件启运前辐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代理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
normalIndent style='text-indent:24.0pt;line-height:22.0pt'>根据《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2010年公告第31号),公司核燃料组件为未经辐照的反应堆新燃料,属于一类放射性物品,采用AF型货包运输。
normalIndent style='text-indent:24.0pt;line-height:22.0pt'>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辐射监测机构应当出具辐射监测报告。”
normalIndent style='text-indent:24.0pt;line-height:22.0pt'>故本项目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我公司新燃料组件在起运前进行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
3. 招标范围
normal style='text-indent:24.0pt;line-height:150%'>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每批次核燃料组件运输前,依法对货包、运输工具实施辐射检测,出具辐射检测报告,交由我公司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具体要求参见第五章技术要求的规定)。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 style='line-height:150%'>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ormal style='line-height:150%'>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ormal style='line-height:150%'>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ormal style='line-height:150%'>4.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normal style='line-height:150%'>4.5、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辐射监测资质,并建立有完善的检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投标人具备《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相关规定的能力。
normal style='line-height:150%'>4.6、检测单位从事本项目的辐射检测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当有辐射检测等必要的从业资格。投标人具备《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相关规定的能力。
normal style='line-height:150%'>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联系招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504室(详细信息参见本招标公告第8项),并于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500元后获得招标文件。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报名时,投标人须填写附件一“招标文件购买记录”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将PDF版连同招标文件支付凭证截图作为附件上传。
注: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文件的,汇款附言请证明如下信息:
(1)联系人:刘美莹
(2)项目编号:0739-194CNEIC1L16
开户名: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账号 |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
778350034992 |
6. 投标回执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本招标公告(邀请函)后,应填写“投标回执”(附件二)并签字盖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以传真或扫描、邮件方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09:00,递交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1号(月坛北街1号院南门向北约60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招标公告由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同步推送至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bulletin.dlztb.com),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normal style='margin-left:63.7pt;text-indent:-63.7pt'>地址: |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 |
邮编: |
邮编:100032 |
联系人: |
联系人:刘美莹 |
电话: |
电话:010-6629706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iumy@mails.cnei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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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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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778350034992 |
11.免责声明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