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城区新春亮化照明设施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饶阳县城区新春亮化照明设施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RYZFCG-2019019
采购人名称: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饶阳县平安西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鹏程 0318-703388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饶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饶阳县开发大厦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7770809 |
采购内容:新春亮化照明设施。 |
采购金额:70万元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用途:亮化 |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内容; (3)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19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被授权人必须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名单的人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主下载 |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开发大厦5楼)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王树勋 |
联系方式:0318-7770809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8-7770809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3、登录E招冀成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4、投标单位须同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 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