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基层单位生产车辆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基层单位生产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成立的,主要负责周口至南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周口至南阳高速公路是河南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86号)中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周口市商水县宁洛高速和商周高速相交处,往西南经上蔡、遂平、西平、舞钢、方城、社旗、宛城区,终于南阳市北绕城高速北约4.9公里处与兰南高速相接。路线全长195.520公里。主线特大桥2688米/2座、大桥10256.97米/37座、中桥2954.16米/52座、小桥62.08米/2座;涵洞147道;隧道267米/1座;互通立交17处,分离式立交130处,天桥29座,通道232道;服务区5处;匝道收费站13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路政管理所4处。
2.2项目范围: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对周南高速公路13个收费站、4个路政管理所以及运维中心所需生产车辆进行采购。
2.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5 供货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基层单位生产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划分为1个标段,设备数量需求详见下表,详细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标段 |
种类 |
排放 |
用途 |
数量 |
ZNCL-1 |
SUV |
国VI |
生产用车 |
2 |
国VI |
生产用车 |
10 |
||
皮卡 |
国VI |
生产用车 |
5 |
|
轿车 |
国VI |
生产用车 |
14 |
|
面包车 |
国VI |
生产用车 |
1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投设施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包含“汽车销售”等类似字样)。
3.2 近3年(2016年1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汽车车辆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招标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销售商业绩可作为制造商业绩。若投标人为销售商,制造商业绩不能作为销售商业绩。
3.3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12 月 26 日至2020年 1 月 2 日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2020年 1 月 16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楼第2开标室)
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递交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若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创业大道19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6-3393024
招标代理: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7幢1单元32层3204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1-65962112
传 真:0371-65960112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豫工程20191239001001 | 河南宛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基层单位生产车辆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