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卢龙县东环新村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和说明:
原招标文件“3.3.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中“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k2+k3=1,k1=30%,k2=69%,k3=1%”和“3.3.3.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66%。”不一致。依据《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规定,修正为“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k2+k3=1,k1=30%,k2=66%,k3=4%”。
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