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际•正定智慧港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国际•正定智慧港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备字〔2019〕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三角村西路68号
2.2项目概况:项目投资总额约300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约128600平方米(含地下)。其中地上商务办公部分约574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96米;商业街部分约182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1米;地下2层约53000平方米。地上部分为裙房商业和2栋高层办公楼;地下部分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人防工程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见附图:平面图及效果图)。具体如下:
2.3.1设计
2.3.1.1施工图设计:深国际•正定智慧港项目一期全部所需的设计内容。
包括的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专项研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限高、防洪、抗震、绿建、节能、地灾、道路开口等)、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周边建筑物的监测、检测和结构鉴定、设计总体管理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工作。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总图设计;防雷、人防、消防、节能、环保、抗震支架设计、后期结构改造等;
2)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市政配套设计(红线范围内以及红线外接驳)、门窗、栏杆、幕墙、电梯、燃气、钢结构等需满足工程招标及施工要求;
2.3.1.2施工图审查: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2.3.2设备材料采购
工程所需材料及主要设备的采购。
2.3.3施工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含外立面装饰)、电气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广场、道路及市政配套等所有专业工程。
工程总承包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研究试验、占道及补偿、总承包管理、临时设施、招标投标、咨询和审计、检验检测、财务、专利及专用技术使用、工程保险及法律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详见附图:平面图及效果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数字化模型BIM及应用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企业;
3.3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5年(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前5年)担任过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3亿元(含3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商业建筑同类业绩的项目经理;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6 BIM总监须建筑类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有国家级机构颁发的BIM应用(专业)技能或职业能力等级考评证书,并有5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经验及2年以上的BIM管理经验;
3.7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各申请人进行查询;
3.8财务要求:近3年(2016-2018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扫描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2020年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 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5.2、申请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资格预审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申请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5.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5.4、编制申请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申请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ype=1)
5.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申请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文件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5.7、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6.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6.1、申请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资格预审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申请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具体操作请参照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
6.2、电子申请文件应当对资格预审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6.3、申请人递交的电子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6.4、因申请人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申请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申请文件的递交
7.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3、电子申请文件递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申请文件。在线递交电子申请文件前,申请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申请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要求申请人递交纸质申请文件。
7.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申请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申请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申请人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申请文件。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3、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30分钟
8.4、文件解密:申请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E招冀成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申请文件的电子解密。
8.5、中止开标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
(1)因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E招冀成”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
8.6、开标程序
(1)申请人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E招冀成“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申请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2)招标人对已解密成功的申请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3)申请人需在招标方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4)开标会议结束。
注: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申请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申请文件为无效申请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1. 申请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cn/hbjyzx/)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及时进行网上注册,市场主体注册时可以自行选择信息核验方式。选择在线核验,市场主体无需前往交易中心现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验,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核验结果;选择现场核实,则需携带已提交的电子件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申请人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申请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次“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三角村西路68号
联 系 人:闫加力
电 话: 13941232702
电子邮件: yanjiali2007040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 刘鹏浩、 毕冬青
电 话: 0311-83086968、13582190216
电子邮件: ctzblt@163.com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正定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它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它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它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它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它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它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它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019年12月25日
hebeibid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