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新加坡国际健康城医养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赣建共招字[2019]第 024号
一、招标条件
共青城市新加坡国际健康城医养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2018-360482-83-03-01908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共青城市丰源利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地址:共青城市共安大道西侧。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54595.5平方米,包含健康体检管理中心、活力养老公寓、康复养老公寓、住院部、居家式养生公寓、活动中心、门诊等。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0171.26万元,其中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双方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项目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共青城市新加坡国际健康城医养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具体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含建筑和园林、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人防、节能、智能化、园林景观和市政配套设施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上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和设计问题及后续服务等。
(2)采购工作内容: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包括建筑及室内外装饰装修、 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人防、节能、智能化、园林景观和市政配套设施等)、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5)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1200 日历天。
设计工期: 12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10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0 年 7 月 1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二维码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身份证,且应无在建工程;委托代理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有效身份证;
(2)负责施工的项目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上岗证、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有效身份证。
7、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需提供自公告之日起连续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网上公示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的建造师和施工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当一致。
9、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施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1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一施工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许可证、经图审的施工图中的任意三种证明材料的原件。
投标人提供 2009 年 1月 1 日以后中标的省内工程项目作为施工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应为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和查询页。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所有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凡材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
10、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共青城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近三年的财审报告)。
1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2、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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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五、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允许违法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八大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每月到岗不得少于22天,如未符合考勤规定,招标人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4、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中标后7天内到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开标前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9 年12 月 27日 至 2020 年 1月1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zggzy.jiangx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开标地点: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为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10:00。
3、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737000982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法制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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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2019年 月 日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2019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