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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茂旗垃圾处理项目采购

   日期:2019-12-26     浏览:0    
核心提示:达茂旗垃圾处理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达茂旗垃圾处理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10323号采购代理机构内
达茂旗垃圾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达茂旗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103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KZ-DM-2019-074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7、投标单位应为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履行项目内容要求所必须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26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03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网上领取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17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17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达茂旗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黄海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1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55857010400011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鹿城新天地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达茂联合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郭慧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8588266

采购文件:

包号 采购文件
A 达茂旗垃圾处理项目.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3,0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2415318 货物 1.0 垃圾箱、勾臂车、吸污车等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12月26日 17:00至2020年01月03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响应”或“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china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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