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广信森林公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广信森林公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梧州市广信森林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农经【2019】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财政资金、发行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 √竣工验收 2.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XTZ-ZB-2019第(00585)号 建设地点:梧州市市区西岸高旺片区,临靠西江,与中心城区隔江相望,地理坐标为:地处东经111.26’—111.33’,北纬23.44’—23.45’之间,北回归线经市区南面穿过。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规划艺术山谷区、呼吸森林区、动物之家、森林疗养区、自然展示区、自然更新区6个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景点及服务设施、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综合工程、旅游服务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估算价: 64931.06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46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3月至2024年3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总体规划进行本工程各项内容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获取: 一、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 三、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 4.3图纸、技术资料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实际合同价格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zj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zggzy.cn/gxwzzbw/)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74-3886535) 招 标 人:梧州市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兴梧路23号1号楼2单元 地 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32号御山帝景1栋3单元402房 邮 编: 543300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黄恒钊 联 系 人: 小 梁 电 话: 0774-2810805 电 话: 0774—2031238 传 真: / 传 真: 0774—3810686 2019年12月27日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22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7. 评标方式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 交易服务单位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12.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