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土默特右旗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政府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1034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TY-CG152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5、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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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12月27日 22:4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08日 17: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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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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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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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20日 10: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土默特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20日 10:00 |
| 开标地址: |
土默特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土默特右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萨拉齐镇振华大街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建忠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891257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金融广场B座1201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50171668300000251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新都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土默特右旗财政管理局 |
| 项目负责人: |
马腾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704784226 |
采购文件:
| 包号 |
采购文件 |
| A |
土默特右旗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政府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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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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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12443919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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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府餐厅委托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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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12月27日 22:40至2020年01月08日 17: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响应”或“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