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兴豪路改扩建工程公-安管线搬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单位须具备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豪路改扩建工程公-安管线搬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226-22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XM-19-07)
3、预算编号:16-19-60305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兴豪路改扩建工程公-安监控架空线、公-安监控和网络安全设备搬迁改造。项目完成施工和试运行后,提供试运行报告和后台接入数据并报公-安科技部门验收。具体项目内容、数量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枫泾镇兴豪路(亭枫公路-浙江省界)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1640000.00元(国库资金:16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2-2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06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4)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可以网上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28 09:00:00至2020-01-06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1-17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8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8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3)网上投标回执;(4)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可编辑电子文档1份;(6)无疑问回复函(原件);(7)网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金山区龙山路西楼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8号 | |
| 邮编:200540 | 邮编:201515 | |
| 联系人:金晓华 | 联系人:何叶 | |
| 电话:57922500 | 电话:67329097 | |
| 传真:57922500 | 传真:02163353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