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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9-12-31     浏览:0    
核心提示:>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
>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111-47-03-078287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广州城投白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3522593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大酒店商业中心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袁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1591873371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塔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04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钟落潭镇长腰岭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47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90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9085平方米计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725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6700平方米,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开发层数≤33层,最大单体面积约27255平方米。装配率达到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63-2019)基本级装配式建筑要求(装配率≥51%)。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本项目地基条件复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并负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装配式技术等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工程前期阶段(含勘察设计)

>2.1.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测量(含地形测量、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变形测量等工作)、物探(含用地红线周边地下管线探测)等所有勘察工作。

>2.1.2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BIM技术运用,满足建设主管部门CIM平台要求等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2工程施工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测量、建筑主体工程(含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硬装和软装)、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信号覆盖、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车库出入口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工程)、道路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电梯工程、燃气工程、交通标线、标识(含地下室)、小区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含园建工程)、围墙、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楼宇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信报箱的申报和制作安装工作等附属配套工程)、充电桩预留接口等施工任务及本项目的白蚁防治服务、实施绿色施工等。

> (2)负责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送审及评审工作工。

>3)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的拆除及清运、管线迁移及树木迁移工作。

>4)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及审计工作、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5)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

>6BIM技术运用: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及后续物业管理阶段BIM技术运用,满足建设主管部门CIM平台要求。

>7)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投标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8)负责竣工图纸及竣工通编制,负责组织各项专业工程的验收及备案手续。

>9)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管理配合服务。

>10)负责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各项专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招标人审批。

>11)装配式建筑应用。投标人需要根据装配式建筑要求组织施工。

>12)其他施工工作。

>2.3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3、最高投标限价:154630500.00[其中勘察设计费4406100.00元;施工费150224400.00元(其中不含桩基础工程及溶洞处理工程的其它工程单方造价限价为4241.89元/平方米;桩基础工程及溶洞处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00000.00元)]。投标价超过任一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无效标。

>备注:本项目以暂估价开列的外水接入工程3000000.00元、外电接入工程5000000.00元、燃气工程908000.00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12 31 日至20201 20 10 3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 1 20 0900 ,截止时间:2020年 1 20 10 3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厅(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01 20 10 3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厅(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项目经理,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指定施工单位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承接施工任务的需提供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无。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电话:020-83522593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大酒店商业中心20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项目前期分析报告出具单位:广州城投白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具体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计算。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期:20191231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报价、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参与本市行政区域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在本市行政区域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联合体各方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拟投标段工程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本项目的主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施工工作,并承担本项目总协调工作,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总额为中标总价的10%。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 

>成员二(如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人,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备案证.pdf

1、招标公告.doc

2、招标文件.doc

3、合同.rar

项目代码.pdf

4、设计任务书.pdf

6、附件: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8061号关于出具长腰岭租赁性住房试点项目规划条件的复函.pdf

5、长腰岭租赁型住房项目前期分析报告(对外发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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