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市政道路工程(含义沙路、大元路、金融大道综合管廊)勘察设计(第二次) > > >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招标人(章):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熊工 >地址:广州南沙灵山岛尖明珠湾开发大厦8楼 >邮政编码:511453 >电 话:020-39006886 >传 真:020-39006886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章): >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张工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番中公路33号 >邮政编码:511455 >电 话:18928957207 >传 真:020-81193372 >电子邮箱:suifangdl@126.com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市政道路工程(含义沙路、大元路、金融大道综合管廊)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市政道路工程(含义沙路、大元路、金融大道综合管廊)勘察设计(第二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 >1.1.3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施工配合工作等 。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通信管沟工程、■其它等附属工程(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9]7号 。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有6条市政道路,含桥梁2座,包括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两个等级,道路总长度4.274km ,宽度为18~30m;新建义沙路、大元路、金融大道3条综合管廊,总长度7.056km,管廊规模分别为两仓、三仓。投资规模为21.120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6.460亿元。(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管线物探)、■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审查竣工图、■总控管理、■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BIM 建模与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勘察设计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综合管廊可研编制单位,暂无成果),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市政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1.11 因明珠湾区个别专项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设计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设计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工程设计及工程勘察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桥梁专业、隧道专业、排水专业负责人、绿化专业、照明专业、交通专业、工程造价专业、管线专业、电力管沟专业、通信管沟专业、勘察专业)(具体详见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3 中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19年12月31 日00时00分至2020年1月 20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3.1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 2020年1月20 日9时00分至 2020年1月20日10时00分。 >1.3.3.2开标时间: 2020年1月20 日10时00分。 >1.3.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 >1.3.4.1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 >1.3.4.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式两份(若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投标登记。 >1.3.5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3.6 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 >1.4 费用 >1.4.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307.281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1053.4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3253.8410 万元;此费用包含勘察费、设计费、各阶段评审费用及勘察设计任务书等以上函括的所有内容。 >1.4.2 本次招标内容为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配合)等,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的100%。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及复杂程度系数、专业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按照附表所示计算再下浮20%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253.8410万元。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附录中报价不得超过此设计限额。设计费分为固定设计费、浮动设计费,其中固定设计费占工程设计费的95%,浮动设计费占工程设计费的5%。浮动设计费根据合同或业主制定的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考核结果计算支付。 >1.4.5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工程测量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7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8 1.4.5-1.4.7三项勘察费用最高限价合计为: 1053.44 万元。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附录中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1.4.9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合同价已包括征询意见所发生相关费用、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同时工程设计费已包含各种评审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等一切费用和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以及基坑支护方案审查的费用等。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全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勘察费用中已包含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使用费及其他影响勘察正常进行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按设计任务书要求。 >1.5.2 勘察工期:按设计任务书要求。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他资料费费用每标段每套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1.6.4 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文件必须符合规划部门的要求,用地报批的地形图需满足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时一并提供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有关证明资料。 >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南沙灵山岛尖明珠湾开发大厦8楼 >1.7.3 联系人:熊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006886 >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5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番中公路33号 >1.8.3 联系人:张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8928957207 >1.8.5 传真号码:020-81193372 >1.8.6 电子邮箱:suifangdl@126.com >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43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4 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0.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投标项目名称: 。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 > > 投标牵头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 分工内容: > > 联合体成员:(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 分工内容: > > 联合体成员:(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