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配套工程整体开发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 由 衡阳 县 发展和改革 局 以 蒸 发改【201 7 】 85 号、 蒸 发改【201 9 】 125 号文准予备案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通过自筹、银行贷款、 PPP合作等多种途径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湖南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界牌陶瓷工业园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配套工程整体开发PPP项目全过程咨询 。
2.2 建设地点: 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区 。
2.3 项目规模: 该项目为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配套工程打捆PPP项目,主要包含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和综合配套工程、声磬大道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创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采用PPP模式建设 。 项目估算约232196.45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和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
2.4计划服务期:具体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 ( 界牌陶瓷工业区PPP项目六个子项目 : 界牌陶瓷工业园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界牌陶瓷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和综合配套项目、界牌陶瓷工业园区声磬大道、界牌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界牌陶瓷工业园区道路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界牌陶瓷工业园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的 监理 服务 )。
跟踪审计服务: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内容具体为界牌陶瓷工业园区创业大道项目从施工开始到竣工决算跟踪 审计 服务;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标准厂房等其他6个项目从设计开始到竣工决算跟踪 审计 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下列资质及相应资格;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监理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造价负责人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1.6财务要求:不提供。
3.1.7业绩要求: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01 月 07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文件中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4.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接受银行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两种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 伍 万元整( ¥ 1 5 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
5.5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6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项目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734-6559077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界牌陶瓷工业园管委会
地 址: 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0734--678866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楼
联 系 人: 邓美玉
电 话:0734-2616660 18273495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