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下述货物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闽一十[2019]采购1210
二、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要求 |
备注 |
一 |
1-1 |
《仓储作业与管理》 |
一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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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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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中标后 7天内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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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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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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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必须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本合同包设有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当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且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货物的全套产品配置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未列明或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达,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做废标处理。 |
三、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1、5.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5.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9.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相关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21日。
2、招标报名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21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3、招标答疑时间:2020年1月10日上午10:00时。
4、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22日上午9:00分
五、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购买方式: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等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先生 135994832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
电话/传真: 0594-2278989
联系人:小吴、小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月1日 2020 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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