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修理场所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生产用房施工/建筑业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蔡甸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1日 17:48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09日 10: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20年01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继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20106288 | ||
采购单位 |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蔡甸区城头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继火137201062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龚晗027-8428278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修理场所工程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修理场所工程
项目编号:WHZB-2019-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继火
项目联系电话:137201062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城头村
联系方式:胡继火13720106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晗027-84282787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5.14163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0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9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四、审查标准、方法: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资料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所需提交的证件有二维码的可仅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二维码可识别),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五、资格审查日期:2020-01-0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9楼)。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村民委员会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修理场所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其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修理场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B-2019-030
(二)项目名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修理场所工程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15.14163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01
(2)项目包名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修理场所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修理场所
(5)简要技术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预算:人民币315.14163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7)工期:75日历天
(8)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范
(9)其他: /
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 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二、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9年9月-11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拟派现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9年9月-11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须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9年9月-11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9-11月,季缴则提供7-9个月,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依法纳税记录并提供完税证明,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2019年9月-2019年11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
5、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16年12月-2020年01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对本项目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资格预审标准: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预审方法:合格制。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期限:2020年01月02日起至2020年01月0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9楼)。
(三)获取要求: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四、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资料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所需提交的证件有二维码的可仅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二维码可识别),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9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和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必须和复印件一致)送达指定地点以供审验。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收。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资格审查日期
2020年01月09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年01月02日至2020年01月09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资格审查之日止)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或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村民委员会提出质疑。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城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城头村
联系人:胡继火
电话:137201062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9楼
联系人:龚晗、王丹妮、文琳
电话:027-84282787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1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