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事高(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 >资格预审公告 > > > > > > > > > >招标人:百事高(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百事高(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格预审公告 >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112-70-03-037048 )批准,现对百事高(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百事高(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百事高(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0-821124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8560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新桂路以西。周边环绕着两条高速公路,主要由新桂路联系周边,通达性一般,北侧紧挨着山体公园,景观资源良好。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690平方米,综合容积率≤4.0,建筑密度35%-50%,绿地率20-25%。一期已建计容建筑面积:31519平方米;二期新建总建筑面积1349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1267平方米,层数≥28层,地下室面积40941平方米(地下四层),建设内容包括产业用房,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将打造成集办公、展示、体验、产业于一体的产业综合体。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百事高(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 >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 、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 )负责项目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 >(2 )负责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3 )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1)建筑、结构(不含钢结构深化设计但包含对深化设计进行审查)、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通风、空调、消防、燃气、幕墙(不含深化设计但包含对深化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2)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市政管网接驳(包括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外广场施工图设计,3)负责公共区域的装修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如有)、海绵城市(如有)设计,设计应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批复的标准要求。。 >(4 )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5 )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 )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 >(8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内)。 >2.1.2设计其他服务 >(1 )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 )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设计评审,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2.1.3其他专项设计 >(1 )泛光设计; >(2 )智能化设计; >(3 )园林景观设计(如有)。 >(4 )绿色建筑二星以上(如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2.2.1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综合单价、包项目措施费等,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 >(2)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不包括二次精装修),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园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等。 >(3)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临时配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燃气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等。 >(4)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电、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人防等)深化设计及施工,上述专项设计费由施工中标人承担。 >(5)白蚁防治施工: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6)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 >(7)办理施工报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8)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10)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11)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2.2 施工其他服务。 >(1)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4)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3、质量要求 >3.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发包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71812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 1080万元;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70732万元。 >6、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七、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 >(1)设计工期:180日历天。其中,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45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55 日历天内完成深化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 6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施工工期:915日历天。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八、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从 2020年1月3 日00时00分至2020年1月7日23时59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1 月8日9时30分。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2020年1 月14日16时00分。 >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 楼)1号 窗口。 >注:1)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2)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具备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②施工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对该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6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 联合体牵头方 ) 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 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 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10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1812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 1080万元;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70732万元; >2、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在不高于设计招标控制价的情况下自行报价。 >3、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5%~10% (不含5%,但包含10%)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为4.98万元;本项目招标类型为工程类,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此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4、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百事高( 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9850679 >地址: 广州开发区光谱东路179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应按附件三《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投标登记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延长投标登记截止期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 >招标人:百事高(广州) 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月2日
附件一: > >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 > >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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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提供)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 >特此声明 > >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二: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部分等工作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发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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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