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厂运维管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盘古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厂运维管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厂运维管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PGZB2020001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每年人民币168.7万元
五、服务内容: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厂运维管护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年。
服务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厂。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运营、污水处理服务或污水处理技术服务;
3、供应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污水处理运营技术人员4人及以上,具备水、电、机械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需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00,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盘古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二楼)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每日09:00时至11:00,13:00时至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1月17日9:3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送达黑龙江省盘古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四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磋商地点:黑龙江省盘古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四楼)。
十一、本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郊区红旗路696号
联 系 人 :翟先生
电 话:0454-8584788
代 理 机 构:黑龙江省盘古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佳木斯日报社二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454-8380555
黑龙江省盘古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