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财经大学的委托,对内蒙古财经大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22431号
采购文件编号:TC199KE7F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内蒙古财经大学消防微型站采购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5328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上述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具备消防器材经营资格;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5: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发售纸质版标书,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支付方式(线上支付、现金、电汇)并下单。完成下单后在线打印标书购买登记表。投标人持购买登记表至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
2、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
6、2018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基本存款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7、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记录和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如按年或按半年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2018年度全年或2018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6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77室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77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财经大学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
联系人:王慧玲
电话:130747380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
邮编:010010
联系人:刘阳、姚君
电话:0471-6276322、0471-3826622
投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号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温馨提示:
1、投标人购买标书成功后,可在中招联合平台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投标人、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因账号泄漏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退款遵循原路退还原则,请不要在银行柜台现金汇款、个人账户汇款以及通过非银行机构代理汇款,须确保汇出账户可以正常收款。
3、汇款后请及时登录系统了解款项到账情况,紧急情况可与客服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您的投标。
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