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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业务技术用房

   日期:2020-01-06     浏览:0    
核心提示: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资格预审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业务技术用房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兰州市红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红发改发【2019】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古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古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古大队

2、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业务技术用房

3、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4、工程规模:该业务技术用房设计为一栋地下1层、地上5层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3198.8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03.49㎡、地上建筑面积2995.34㎡,建筑物基底面积719.6㎡,建筑高度21.15m,室内为高差0.45m。建筑密度为9.76%,绿地率为30%,容积率为0.41。主要功能为地下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一层设业务大厅、事故违法办公区、办案区等,一层层高4.2m;二层设四个执勤中队办公、值班备勤、中队小会议室、健身房及库房等,二层层高3.6m;三层主要为指挥中心、综合勤务办公、大队长办公、教导员办公、党员活动室,三层层高3.6m;四层主要为接待、备勤管理、民警备勤室及盥洗用房,四层层高3.6m;五层为大队会议室、机房、水箱间,五层层高5.4m。

5、投资概算:1318.43万元

6、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解决

7、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8、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9月30日;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0、招标范围: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和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申请人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为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9、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10、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依据甘建法【2019】377号文要求,执行修改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日期: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各申请人请依据甘建函【2016】172号文和本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及时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上传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人及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确认,2020年1月15日17时00分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2020年1月16日12时00分之前交至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备 注:

(1)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

(3)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使用甘肃交易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0制作(不得使用甘肃交易通V1.1制作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931-4875561)。将生成的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密封要求递交。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西口保障性住房二号统办楼七层)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古大队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

联系人:魏腾

电 话:1339931614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1101室

联系人:冯舒

电 话:17361618683

备案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6日

甘肃新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0/01/06 16: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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