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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font>高尚生活组团周边道路绿化工程

   日期:2020-01-07     浏览:0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20014002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施工[2020]0101 1、招标条件本项目高尚生活组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001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0]0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尚生活组团周边道路绿化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计项批〔2018〕160号、津开计投批〔2016〕8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398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638万元,银行贷款:113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13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53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尚生活组团周边道路绿化工程,建设规模为53000平方米,工程总面积约53000平方米,包括人行道、行道树、分车岛、绿化带,总投资额398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贝肯山高尚生活组团周边,主要位于北海路至太湖西路、四号路至第二大街之间地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高尚生活组团周边道路配套绿化工程(行道树和人行道)-(第二部分),招标范围:工程面积约9394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937平方米,铺装面积5457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7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3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 【2018】489 号文件和建筑【2012】141 号、津建筑【2012】1091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其他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施工或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施工内容;,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至 2020年01月1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1月13日至2020年01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沙骏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王颖 电话:022-25202193
传  真:022-2520219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南晓霞 电话:022-25636239
传  真:022-25636239
日期:2020年01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颖
电话:022-25202193传真:022-2520219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2楼
发布编辑:tjconstruc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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