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市东西区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用疫苗贮藏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东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东西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7日 16:05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中标日期 | 2020年01月07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郑家志 、李华文、杨晓国、李健英、颜道敏 。 | ||
| 总中标金额 | ¥32.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伟、袁诗、罗蓉、刘志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4888155/8156/8157/8159 |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东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五环大道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春发027-830806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伟、袁诗、罗蓉、刘志轩027-84888155/8156/8157/8159 | ||
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武汉市东西区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用疫苗贮藏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WHCSIMC2019-1508810G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WHCSIMC2019-1508810GN
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区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用疫苗贮藏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陈伟、袁诗、罗蓉、刘志轩
联系方式:027-84888155/8156/8157/815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五环大道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春发027-8308069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01
(2)项目包名称:医用疫苗贮藏设备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临床医疗
(5)数量:1批
(6)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采购预算:49万元,最高限价:49万元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9)质保期: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3年
(10) 其他: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伟、袁诗、罗蓉、刘志轩027-84888155/8156/8157/815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07日
总中标金额:32.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湖北环楚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湖大道东民族大道331号武汉市福成建材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312室 | 32.8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15] 299 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签订代理协议并约定本项目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1)招标代理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郑家志 、李华文、杨晓国、李健英、颜道敏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包名称:医用疫苗贮藏设备
2.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北环楚科技有限公司
3.中标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湖大道东民族大道331号武汉市福成建材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312室
4.中标金额 :32.8万元
5.中标货物品牌: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中标货物型号:YC-400L、DW-YW358A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8.质保期: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3年
9.其他:未享受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或武汉市东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