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元氏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元氏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8日 10:3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09日 14:48至2020年01月15日 14:48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陆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yuanshi.okzhaobiao.com/)获取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1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和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本次招标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
| 预算金额 | ¥98.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海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7331516 | ||
| 采购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06728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1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7331516 | ||
项目名称:元氏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升级改造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11610020004
项目联系人:董海娟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331516
采购人:元氏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0672887
代理机构:河北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331516
预算金额:98.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2月10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1-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1-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陆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yuanshi.okzhaobiao.com/)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和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本次招标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本项目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备注:投标人报名须知:(1)登录系统时,请必须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yuanshi.okzhaobiao.com/)获取招标文件。(3)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请到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相关业务不能受理。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84625180(元氏交易中心电话)。(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河北CA:400-707-3355。(5)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yuanshi.okzhaobiao.com//)提出。(6)对于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均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yuanshi.okzhaobiao.com/)发布,投标人请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