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医院古城区项目补遗书(二)
致:各招标文件持有单位
现将招标文件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中及第一次发布的滦州市人民医院古城区项目补遗书中:“c.类似项目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建筑面积在26000㎡及以上的医院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中标网上公示页(清晰可见)、合同(应为已竣工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均不予计分。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通用。”
修改为“c.类似项目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建筑面积在26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中标网上公示页(清晰可见)、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均不予计分。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通用。”
请以最新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特此通知!
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hebei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