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山路(平步大道-商业大道)工程、莲山路(平步大道- 永安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莲山路(平步大道-商业大道)工程、莲山路(平步大道-永安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JG2019-7866) 项目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原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1、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完成时间以库内竣工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库内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库内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网页信息为依据。 >2、第三方评价:(1 )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shouzhong.gsxt.gov.cn/appraise/home/index.jsp)上可查,投标人须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及提供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2)省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投标人须提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市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级或省级红盾网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3、财务指标: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营业执照上传件以供核对;横向比较时,如出现排名并列,则占用名次。 >4、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项目负责人职业能力:相关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5、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1、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完成时间以库内竣工验收日期的信息为准,业绩金额以库内中标价的信息为准,若中标价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库内中合同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网页信息为依据。 >2、第三方评价:(1 )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shouzhong.gsxt.gov.cn/appraise/home/index.jsp)上可查,投标人须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及提供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2)省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投标人须提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市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级或省级红盾网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3、财务指标: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营业执照上传件以供核对;横向比较时,如出现排名并列,则占用名次。 >4、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项目负责人职业能力:相关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5、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重新发布招标文件GZZF版,请自行在补充公告附件中下载,请按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GZZF版编制投标文件。 >三.施工图纸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 >四.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 2020年 01 月 09 日 >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一、企业资信 | >类似业绩 | >18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9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得9分。本项最多得18分。 | |||
| >第三方评价 | >6 | >1、投标人至今连续25年(不含)以上获得省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2分; | ||||
| >财务指标 | >6 | >按投标人注册资金进行横向对比,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排名第1-5名的得6分;第6-10名得3分;第11-15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5分) |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项目负责人职业能力 | >15 | >1、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配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造价负责人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项目部其他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中有3人或以上具备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5分; >2、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配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具有3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造价负责人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项目部其他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中有2人或以上具备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9分; >3、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配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具有1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造价负责人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项目部其他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中有1人或以上具备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6分; >4、不满足以上情况的,得0分。注:本项最多得15分。 >注:人员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以《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认定 | |||
| >三、施工组织设计(55分) | >施工工期进度计划 | > | >优:投标人承诺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的: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日历天及以上,得15分; | |||
|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 | >10 | >优:设备先进、性能优,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能很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的, 得10分; | ||||
| >施工质量目标 | >10 | >优: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承诺确保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且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得10分; | ||||
| >专业劳务队伍 | >10 | >优:投标人劳动力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并承诺: 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大于或等于300人,得10分;注:投标人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施工高峰期承诺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 | ||||
| >安全文明 | >10 | >优: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争创广州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工地,得10分; | ||||
| >合计 | > | >100 | > | > | > | > |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一、企业资信 | >类似业绩 | >18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9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得9分。本项最多得18分。 | |||
| >第三方评价 | >6 | >1、投标人至今连续25年(不含)以上获得省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2分; | ||||
| >财务指标 | >6 | >按投标人注册资金进行横向对比,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排名第1-5名的得6分;第6-10名得3分;第11-15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5分) |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项目负责人职业能力 | >15 | >1、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配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且均具备市政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除技术负责人外),得15分; >2、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配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且均具备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除技术负责人外),得9分; >3、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配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且均具备市政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除技术负责人外),得6分; >4、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5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以《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认定 | |||
| >三、施工组织设计(55分) | >施工工期进度计划 | > | >优:投标人承诺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的: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日历天及以上,得15分; | |||
|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 | >10 | >优:设备先进、性能优,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能很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的, 得10分; | ||||
| >施工质量目标 | >10 | >优: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承诺确保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且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得10分; | ||||
| >专业劳务队伍 | >10 | >优:投标人劳动力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得10分; | ||||
| >绿色施工 | >10 | >优:有完善的绿色施工措施方案,得10分; | ||||
| >合计 | > | >100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