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站台门设备采购 >(包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根据粤发改交通函【2016】1876号 、 粤建市函〔2016〕1429号 批准,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站台门设备采购(包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站台门设备采购(包安装)项目 >二、招标人: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联系人:魏工、徐工 联系电话:0757-29298011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逢沙居委会智城路1号18、19层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魏工、徐工 联系电话:020-8315598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11室 > 联系人:邓工、冯工、邝工 联系电话:020-83541707、13533976205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11室 > 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监督电话: 0757-22836713、0757-22836334、0757-22836721 >三、项目概况 >根据规划,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启动了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工程建设,线路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工程南起于美的大道站,经北滘新城、陈村新城,至广州南站与七号线一期工程连接。线路全长13.48 ㎞,均为地下车站,其中顺德区段长约 11.802 ㎞,广州段长约 1.645 ㎞。共设 8座车站,分别为美的大道站、北滘新城站、林头站、南涌站、陈村新城站、陈村站、陈村北站、韦涌站,其中北滘新城站与佛山三号线换乘,陈村站与广佛环线换乘,陈村北站与佛山十一号线换乘。设置益丰停车场 1 座,其内设置主变电所 1 座。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工程站台门系统,包括全高站台门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 >(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4010.8440万元。 >五、供货地点: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线路各工地。 >供货时间 : 见用户需求书具体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执行期的权利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投标登记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0年1 月10日 >投标登记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1 月14日 >投标登记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300元人民币/ 套,售后不退。 >投标登记时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八、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3号窗口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站台门核心部件门控单元(DCU)的生产制造商或为取得核心部件门控单元(DCU )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当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同一生产制造商有多家授权代理商报名的,优先接受先投标登记的投标。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下列文件作为相关证明: >(1)相关业绩的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签字及盖章页、合同中的供货清单; >(2)包含验收时间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用户)出具的验收证明; >(3)业绩完成时间以“包含验收时间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用户)出具的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负责安装的成员)需具有以下①或②的资质: >①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C级)或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全部成员不超过2个单位,应以站台门核心部件门控单元(DCU)的生产制造商或为取得核心部件门控单元(DCU )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按照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登记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电话:0757-29298034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逢沙居委会智城路1号18 、19层 >十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中的“项目查询”栏目,请投标人密切留意。 >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三:联合体协议 >附件四: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 > >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2020年1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mso-padding-alt: 0pt 5.4pt 0pt 5.4pt'>
>注: 1、《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站台门设备采购(包安装)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资信(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本公司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六、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本公司不是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七、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佛山市、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列明联合体所有单位):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 >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联合体主办单位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 >① (单位名称,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总体管理,各方协调等工作,罗列供货范围。 >② (安装施工单位名称):负责设备的安装施工,配合项目报监及验收相关工作。 >5.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中 份。 > >牵头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 >致:(招标机构) >我们 (联合体成员名称,分别罗列) 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联合体成员地址,分别罗列) 。为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并在中标后实施该合同,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 的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 (项目名称) 要求提供的由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联合体成员,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并承担单独和连带责任。 >(3) 我方兹授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 我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本文件,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附:联合体的协议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印刷体及签字) >职务和部门 >日期 >出具授权书的联合体各成员名称(盖公章): >各成员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印刷体及签字) >职务和部门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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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备注 | |
>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一式两份,若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签署 | |
>2 | >联合体协议 | >原件 | >一式两份,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交书面资料,联合体协议需列明联合体成员单位,由各方签署 | |
>3 | >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 | >原件 | >一式两份,若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交书面资料,授权函需各方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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