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辆零配件、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 ||
| 采购单位 | 福州某部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0日 10:0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3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7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03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99.747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578026 | ||
| 采购单位 | 福州某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警官870963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87578026 |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零配件、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零配件、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FJHK-201910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87578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某部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闫警官870963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875780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一项目名称:福州某部车辆零配件采购项目
数量:1项
合同包二项目名称:福州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数量:1项
车辆零配件、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为福州某部车辆零配件、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可独立签订采购合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合同包一):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为合格的投标人;2、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②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人授权函;③提供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④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具备的能力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3、投标人至少须提供配件3份不同品牌的厂家经销授权证书。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函须包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声明主体应当以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4、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投标人须对自身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原件的投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标准(合同包二):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为合格的投标人;2、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②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人授权函;③提供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④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具备的能力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函须包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声明主体应当以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4、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投标人须对自身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原件的投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且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未满足上述条款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7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标书费人民币1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报名本项目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办理报名程序。
2、网上报名的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的项目编号、合同包号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我司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将报名费汇至我司账号,并致电我司工作人员予以确认,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费将原路退回。
3、标书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五一支行 账 号:100 052 021 370 010 001 开户名: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